浚县实行六个“坚持”织密兜底保障网 随着全县有劳动能力、能够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的贫困人口逐步脱贫,开发式扶贫政策的边际效应慢慢变弱,剩余的贫困人口绝大多数需要通过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保障。为此,浚县实行六个“坚持”,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增强兜底保障能力,确保兜得起、兜得住、兜得牢,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实现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坚持落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确保收入略高于贫困线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723户、1603人,有818户、1395人已经享受兜底保障政策,其中,低保保障591户、1135人,特困供养保障217户、246人,孤儿保障8户、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2户、4人。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前5个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77.8万元。二、坚持精准兜底保障。民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核查组,认真开展对没有享受低保兜底保障政策的198名未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状况的动态核查,及时掌握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评估家庭经济状况时,以申请家庭收入为基础,同时考虑家庭成员特征和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三、坚持对贫困户退出低保留有“渐退期”。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脱贫检测户和贫困边缘户,已纳入低保的,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作为核查重点,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杜绝“脱保”“漏保”。四、坚持扩大救助保障覆盖面。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实行“人保”“户保”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救助保障覆盖面。及时把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后的返贫人口和新增的贫困人口中符合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对未脱贫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直接纳入低保,对其家庭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五、坚持临时困难能够紧急救助。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临时救助金额在全县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3倍以内的,由县民政局直接下放至乡镇(街道)审批。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两类户”,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两类户”,给予2人以上家庭不低于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8倍的临时救助金额;特别重大的急难型救助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救助。此外,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政策的有效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视情况实施先行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 六、坚持对特困供养人员、孤残儿童和残疾人重点帮扶。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重点帮扶,对享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在享受原有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年5472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福康工程”项目,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
编导:曹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