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20余人,在乡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执结一起排除妨碍案件。
申请人吴某和被执行人杜某、王某夫妇是同村人,于1995年经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地将两块土地进行了互换流转,2016年杜某夫妇反悔,要求与申请人吴某重新换回,遭到吴某拒绝后,就阻止吴某耕种。为此,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审终审,判决杜某夫妇停止侵权,不得阻止吴某耕种。判决生效后,杜某、王某仍百般阻挠,致使吴某无法耕种,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28日上午9时,卫辉市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20余人,在乡村两级干部的配合下,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杜某夫妇不仅不配合执行,更是试图以各种方式阻碍执行,还躺在地里耍泼、谩骂执行人员,被执行人王某甚至脱光衣服在地里打滚,激烈的对抗情绪让执行显得分外艰辛。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一路负责安抚被执行人情绪,释法律、析道理、明情理,整个执行过程都在紧张有序的进行。 经过近三个小时紧张执行,申请人雇用两辆大型拖拉机,最终在中午时分得以耕种完毕。“法贵在行,也难于行”,切实解决执行难是法院人的使命,但同时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法院生效判决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案件的执行也是程序使然。如果对判决不服,应在判决未生效前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法律规定的救济程序寻求救济,盲目阻挠抗拒执行,是不可取的。
编导:张新平、刘克勤
(供稿:卫辉市人民法院王伟祯 崔庆越)